上海嚴查電動平衡車滑板車 上路行駛就罰款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華商報發(fā)布時間:2016-8-29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已成為路面上時尚酷炫的代步工具。但上海警方日前已開始對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違法上路行駛進行了集中整治。
機動車道使用要罰50元
晚上9點半,一輛行駛在淮海中路上的電動滑板車被警察攔下,車主是一名代駕司機。這位代駕司機介紹,電動滑板車是他三個月前購買的,充滿電可以連續(xù)行駛40公里,最高時速能達到每小時20公里。
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交警表示,萬一碰到什么緊急情況,這個制動是根本來不及剎住的,此外,這種車子本身沒有很明顯的反光標記,特別是夜晚燈光不好的地方很容易造成危險。
短短半小時內(nèi),黃浦交警就在淮海中路、新天地、龍門路一帶處罰了3起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違法上路的行為。因為根據(jù)《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電動滑板車不具有路權(quán),不得上路行駛。
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交警表示,“平衡車也好,電動滑板車也好。實際上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肯定屬于滑行工具。有明文規(guī)定滑行工具不能上路行駛,只能在那種封閉的小區(qū)或者不對外公開的場所使用。而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對在機動車道使用滑行工具的,將按上限處罰款50元;而對在非機動車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處罰款20元。”
兩種車剎車性能都較差
作為短途代步工具,速度快、體積小是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的優(yōu)勢。但是安全性能如何呢?記者分別做了體驗嘗試。
記者首先嘗試的是電動滑板車。這種電動滑板車外形類似于滑板,通過電機提供動能,速度可以達到20公里每小時,雙腳可以放在這種電動滑板車踏板之上,但這種車的速度也要比自行車快很多。一旦遇到崎嶇不平的路面,就特別容易翻車。
相較于電動滑板車,平衡車操作起來就更難一些。在平衡車上站穩(wěn),已經(jīng)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沒有油門和剎車,也沒有方向盤,行駛和制動都得靠身體前傾或后仰來控制。但是如果真到了車來車往的大路上,任何外力都有可能打破這樣的平衡。
而根據(jù)相關(guān)測試,在18公里/小時的時速下,一旦遇到突發(fā)情況,電動滑板車剎車的反應(yīng)時間是3秒,而平衡車依靠身體后傾剎車的反應(yīng)時間更是長達8秒。工程師也坦言,目前電動滑板車和平衡車缺乏相應(yīng)的行業(yè)標準。某平衡車企業(yè)技術(shù)總監(jiān)就表示,“這一塊也不屬于電瓶車,考慮到用戶的使用安全,雖然我們的電機能做到更高時速,但是我們還是降低了一些,定義為最高時速18公里每小時。”
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28日上午公布的一項比較試驗結(jié)果顯示,電動滑板車存在車速過快、剎車不靈、蓄電池容量達不到明示標準等問題,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電動車等屬于國內(nèi)新興的電動行駛工具,不符合我國機動車安全標準,也不在非機動車產(chǎn)品目錄內(nèi),因此是不具有路權(quán)的,屬于法律法規(guī)禁止在道路上通行的交通工具。此外,北京市交管部門也已明確指出,現(xiàn)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中沒有“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的相關(guān)概念,這些車只能視為休閑娛樂工具,不能作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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